中国被外国制裁过几次
新中国成立之后,美国为了打击新生的社会主义中国,从1949年起到1971年,一直实行严格的对华经济制裁。美国的制裁加剧了中国的物资短缺和经济困难,中国不得不面临严峻的国际形势,选择走出一条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发展道路。
对中国实行全面禁运
新中国成立初,以美国为首的西方社会与前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之间正值冷战的高峰时期。1947年美国总统杜鲁门宣布,其全球目标是制约前苏联,反对共产主义。所以,对社会主义中国怀有深深的敌意。随着新中国的成立,美国便以经济制裁的方式加强了对中国的贸易控制,特别是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的经济制裁达到高峰。
1949年12月,美国政府以国家安全委员会第48号文件取代了原先的41号文件,规定了更为严厉的对华贸易管制措施,要求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中国获得能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物资与装备。
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撤销了所有向中国出口的许可证,对中国大陆及香港、澳门地区的出口实行全面的许可证制度,规定凡是士兵可以利用的东西都不许运往中国,包括纺织品、废橡胶,从而对中国实行全面禁运。
随后,美国政府根据《与敌国贸易法》宣布冻结中国在美国辖内的一切资产,禁止从中国的所有进口以及在美国注册的船只驶往中国口岸等。
美国把持联合国,联合四十五个国制裁中国
为了强化对中国的经济制裁,美国通过它所把持的联合国授权采取集体行动。
1951年2月1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将中国诬蔑为“侵略者”的决议,要求各国不要对中朝军队给予任何物质援助。
1951年5月18日,五届联大在前苏联、波兰、捷克等5国拒绝参加投票,印度、巴基斯坦、埃及等8国弃权的情况下通过决议,建议每个成员国对中国和朝鲜实行武器、军火、战略装备、原子能材料、石油、具有战略价值的运输材料,以及在生产武器、军火以及战略装备过程中有用的项目的禁运,并在其管辖范围内,使用一切办法防止其他国家任何逃避货运管制的行为。
1951年6月,有43个国家宣布执行该决议对中国实施禁运,到1953年有45个国家参与。
1951年8月,美国国会通过了《巴特尔法案》,即《相互防御援助控制法案》,规定凡是接受美国援助的国家,不得将军械、弹药、战争工具、原子能物资、石油、有战略价值的运输器材,以及用于制造军械、弹药及战争工具的首要战略性物资运往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否则,美国就立即停止全部军事、经济或财政援助。
1952年9月,在美国极力推动下,巴黎统筹委员会专门成立了中国委员会,具体负责对中国的战略禁运。
根据美国的意见,中国委员会制定了大约500个禁运项目,比对前苏联禁运的种类多两倍。其首要目的就是要报复中国的抗美援朝行动,加剧中国的物资短缺和经济困难,削弱中国军队的战争潜力。
美国制裁对中国的影响
由于美国严格管制对华贸易,朝鲜战争爆发前中美贸易已经大幅度下降。据美国商业部统计,1948年美国对华出口总值为2.734亿美元,1949年降至0.826亿美元,1950年1-8月更降至0.33亿美元。
对华出口下降最多的是石油制品。与1948年相比,1949年美国向中国出口的各类石油制品均下降90%以上。从1950年1月起,美国商务部停止发放大多数精炼油的出口许可证。
从整个中西方贸易来看,1951年西方输入中国的货物价值为4.32亿美元,1952年下降为2.57亿美元。作为中西方贸易的重要转运中心,1951年中国香港对大陆出口2.81亿美元,1952年下降到0.91亿美元。
美国的战略禁运给中国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加剧了当时国民经济恢复与抗美援朝所需物资的供应紧张。虽然中国政府在美国宣布冻结中国资产后加紧抢运已订未运货物,但到1951年5月被美国冻结的资产(包括物资)仍有4200余万美元。而且抢运回来的物资残损短缺比例较大,加之突击运输,仓库拥塞,许多物资因无法妥善保管而受损。
美国的战略禁运导致中国进口货物价格上涨,在1951年上半年一般上涨1倍左右,如黑铁皮、钢板、马口铁等,有的甚至上涨4倍以上。
由于进口原料价格上涨,加之国民党对沿海实行封锁,使沿海航运受到严重阻碍,一些工厂因缺乏原材料而开工不足。此外,中国向欧美国家的一些传统土特产品出口锐减,价格下跌,收入下降。
新中国成立后,美国实行全方位的敌视政策,外交上拒绝承认新中国,给新中国外交造成了巨大压力;在经济上严厉限制对华贸易,实行封锁禁运,加剧新中国的经济困难,妄图把新中国扼杀在摇篮中。
新中国在美国的敌视和制裁中,艰难探求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至今成长为能够与美国抗衡的大国。近年来,美国多次发动贸易战,对中国经济实施制裁和破坏,试图遏制中国的壮大。当年在那么艰难的环境中,中国都能独立自主,发展壮大,今天的中国更能不惧风雨,迎风破浪,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